美国高科技出口管制对元器件供应链的影响及对策 上网时间:2008年05月01日 作者::吴振洲,董事长兼总经理,驰创电子有限公司 美国最新通过2007年出口管制法案,修改了1979年的“出口管理法案”,并确定执行这一方案的主要机构是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为实行更严密的管制,该机构耗费巨资制定了一套严密完整的高科技产品和技术的出口管制规定。该规定通过数千页精心设计的文件、数据和制度,从流程、分类、法制和国别将个人和组织的出口行为,将所有涉及到美国原产地和美国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都纳入了管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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